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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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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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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应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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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系统》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两级一级—区划:分为:。。7个区二级区划分为!20:个区各级《区区界?的划:分应符合图2.1】.2的规定(—。见文:后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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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条 建筑上!常用的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等21个气候要素】的分布应按本标准】附录一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附图1.》。1至附图1.2【1的规?定采用
!第2.1.4条【。 ,。 建筑?气,候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二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附表(—一)至(九》)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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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当建设—地点:与本:标准:附录二各《表所列气象台站的】地势、地形差异不大!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时本标准附录【二所列建筑气—候参数可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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