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3.1! 一?般规定
《
,
3》.1.1 》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设【。备应有铭牌
】
2】 :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
? 3 对砂】、石等原《材料应抽样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应》在合格后再采—用,
》
3.1.》2 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并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
【
1 】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
《。 : 2? , 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造,成损伤或损坏—可能者
【
3【 , 对原检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
3.1.!3, , 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且保管、—使,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
?。 1 焊】条、焊丝、焊剂和熔!嘴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应由专【人保管
《
【 2 》焊条、焊丝、—熔嘴:和焊剂在使用—前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烘干
【
— ,3 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应超过】1次不?得使用受潮的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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