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
,3.1 一般规】定
》
3?。.1.1《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设备应有—铭牌:
【 2 》 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
【3 ?对砂、石等》原材料?应抽样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应在合格—后再采用
】
3.1.2 !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并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
】
1 ! 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
【2 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造,成损伤或损坏可能】者
?
》 3 对【。原检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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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且保管、—使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
】 1 焊条—、焊:丝、焊剂和》熔嘴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应由】专人保管
【
— 2 焊条、【焊丝、熔嘴和—焊剂在使用前—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烘干
!
!3 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应超过1《次不得使用》受潮的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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