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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充、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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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蓄电池!的初充电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初充电期间》其充电?电,。源应可靠不得—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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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初,。充电期?间室内不得有—明火;?通风应良好》
【 3 —装有催化栓的蓄【。。。电池应将《。催化栓旋下待初【充电完?成后再重新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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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带【有电解液并配有【专用防漏运输螺塞】。的蓄电池初充电前应!取下运?输螺塞换上有孔气塞!并检查?液面不?应低于下《液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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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充电!期间电解液的温度】范围宜为20℃±】10℃;当电解液】的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时不—宜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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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蓄电池初!充电应达《到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同时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3.3 【蓄,电池初?充电结束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做容量【测试其容量应达到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高,倍率蓄电池》还,应进行倍率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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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3?次,充、放?电循环内放电—容,量在:。20℃±5℃时不应!低于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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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用于有冲】击负荷的高》。倍率蓄电池》倍率放电在电解【液温度为20℃±5!℃条件下应》以0.5C5电流值!先放电1h情—况下继以6C5电流!值放电0.5—s其单体《蓄电池的平均—电压超高《倍率蓄电池》不得低于1》.1V;高倍—率,蓄电池不得低于1】。.0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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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按0.2C!5电流值放电终结时!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压不足1》.0v的电池数【不应:超过电?池总:数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0.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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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充电?结束后应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调整液面至!上液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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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在制造—厂已完成初充—电的密封蓄电池充】电,前应检查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初—始端电压和整组总】。电压并应进》行补充充电和容量】测,试,补充充?电及其充电电压和容!量测试的方法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过充?、过放
》
5.3【。.6 放电结束后!蓄电池应《尽快进行完全充电】
5.3!.7 在整个【。充、放电《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整组《蓄电池的电压—、电流并应绘制整】。组充、放《电特性曲线》
》
5.3.8 蓄!电池充好电后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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