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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配液与注【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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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配制电—解,液应采用化学纯氢氧!化钾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配制电解【液应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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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电解《液的密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2:.3 配》制和存放电解—液应用铁、钢、陶】瓷或珐?琅制成的耐》碱器具?不得:使,。用配制过酸性电解液!的容器?
5【.2.?。4, 配液时应—将碱:慢慢:倾入水中不得将水倒!入碱中?配制的电解液应【加盖存放并沉淀6h!以上应取其澄清液或!过滤液使用对电解】液,有怀疑时应化验其】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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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注入蓄电池的【电解液温度不宜高于!30℃;《当室温高于3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其液面?高度应在两液面线】之,间注入电解液—后宜静置2h~4h!后再初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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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配液工作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技工操】作操作人员应戴专】用保护用品并应【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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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 工作场地应备有含!量,3%~5%的硼【酸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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