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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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镀件用水清洗时应】选,用清洗效率高、用】水量少和能回—。用镀件带出液的清】洗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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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电镀工艺的设计【。宜采用低浓度镀液并!应采取减少镀液带出!。量,的措施镀件单位面】。积的镀液《带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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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回收槽或】第一级清《洗槽的清洗水水质】应符合电《镀工艺要求当—回收槽内主要金【属离子浓度达到【回用程度时》宜,补入:镀槽回用当回用液对!镀液质量产生影响时!应采用过滤、离子】。交换等方《法净化?后再:回用
】3.0.4 【末级清洗槽中主要】的金属离子》允许浓?度宜根据电镀工【艺,要求确定亦可采用下!列数据
】
《 1: :中间镀层《清洗为 5m—g/L~10mg】/L ?
》
: 2 最【。终镀:层清洗?为 :2,0mg/《。L~50mg—。/L
》。
3.0—.,5 当电镀—槽,镀,液蒸发量《与清洗用水量—相平衡时宜》采用自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当蒸发量小【于清洗用水》量时可采用强制【封闭循?环工艺流程》镀液蒸?发量宜通过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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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镀件预处理的】清洗宜采用串联【清洗:工艺流程其酸洗清洗!水可复用《于碱洗清洗》水
【。3.0?.,。7 ?废液不应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
3》.0:.8 《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有价金属的废水应!分质分管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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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含氰废!水严禁与酸》性,废水:混合
3!.0.10 废水!。与投加的化学药【剂混合、反应时应】进行搅拌《搅拌方?式可:采用机械、水力【或空气当废水含有氰!化物或所投加的药剂!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时不宜—采用:空气搅拌
!
3.0.》11 当》废水需要进行过【滤时滤料《层,的冲洗排水应排【入调节池不得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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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 !废水:中同时含有氰化物】和六价铬时应—先,处理氰化物再处理】。六,价,铬
?。
3.0.1!3 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某一镀种!的清洗废水时不【应混入其《他镀种或地面散水】等废水当《离子交换树脂的【洗脱回收《液回用于镀槽—时不得混《入不同镀液配—方的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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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进入离【子交:换柱:的废水其悬》浮物浓度不应超【过 15mg/【L当超?过时在进入离子交换!柱前应进行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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