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0-2016 建标库

16.4  固体废弃物处理

16.4.2  本条文作为强制性条文,强调“水煤浆工程产生的灰渣和脱硫废弃物严禁排入江、河、湖、海等水域”,以防止污染水体,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

16.4.3  在水煤浆应用工程设计时,应为固体废弃物的存储如灰渣等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采用干灰储仓或干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