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