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0-2016 建标库

9.5  锅炉房布置

9.5.1  锅炉房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和水煤浆锅炉设备特点,做到设备布置和空间利用合理,管线连接短捷、整齐,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改扩建厂房宜和原有厂房协调一致。

9.5.2  锅炉房柱距和跨度宜根据锅炉容量、型式和布置方式,结合规划容量确定,并宜符合建筑设计统一模数。

9.5.3  锅炉房内管道阀门、挡板及其执行机构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操作,经常操作维护的阀门和人员难以到达的场所,宜设置平台、楼梯或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9.5.4  在锅炉房运转层靠近锅炉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水煤浆枪放置架、检修工作台、用水点和水煤浆枪冲洗设施。

9.5.5  炉内加药、给水加药和汽水取样装置,应设在锅炉房内接近加药、取样点的适当位置。

9.5.6  锅炉房内的地下沟道、地坑、电缆隧道应有防排水设施。

9.5.7  机炉电控制室宜集中布置。控制室应设置2个出入口。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严禁穿行汽、水、油、水煤浆等工艺管道。

9.5.8  锅炉房布置及检修起吊设施的设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