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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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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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建筑!物、构筑物》穿过堤身必》将增加堤防的不【安全: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穿】堤形:式而选用跨越—形式当?有穿堤需要》时则应?尽量减少穿堤的【建筑物、构筑物【。数,。量有:条件:的采取合并、扩【建的办法处理对【于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废除或重!建
10!.1.2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应根据地质【条件和防洪》安,全确定连《接构造应选择技术】成熟、运用良好【的结构对新结构【的采用应有分—析并应有安全保证措!施
【1,0.1?.3 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直接涉】及堤防及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因此本—条定:义为强制《。。性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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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并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洪水影响【评价中应评价—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防汛安全和堤】防,管理运?用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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