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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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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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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建筑—物、构筑《物穿过堤身必—。。将增加堤防的—不安全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穿?堤形式而选用跨越形!式当:有穿堤需《要时则应尽量减少穿!堤的建筑物》、构筑物《。数量有条件的采取】合并、扩建的办【法处理对《于,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废除或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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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应根据】地质条件和防洪【安全:确,定连接构造应—选择技术成熟、【运用良好的结—构对:。新结构的采》。用应有分析并应有】。。安全保证措》施
1】0.1.3 【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直《接涉及堤防及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因此本【条定义为强》制性条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并》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洪》水,影响:评价中应《评价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防汛安全和堤防【管理运用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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