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
?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已建:的堤防、穿》堤建筑物或》护岸等?工程的防洪》标准不满《足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调整堤线时】经论证应进行—加固、扩建或—改建
】11.1.2—。 堤防安全评价应!包括现状调查分析、!现场检测和复核计】。算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收集堤防!。建,设、运行及出险【情况等历史资料
!。
?
: , 2 《 对:安全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开【展检测?和隐患探测工作必】要时还?应补充勘测、试【验工作
—
《 3 复核】堤顶:高度、堤坡的抗【滑稳定、堤身堤【。基渗透稳定、堤【岸的稳定及》穿堤建筑物》安全等
《
》 4 【在本条第1款~【第3款工作的—基础上对《已建堤防进行安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