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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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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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已建的堤防、穿堤】建筑物?或护岸等工程—的防洪标准》不满足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调整堤?线时经论证》应进行加固、扩建】或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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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堤防安全—评,价,应包括现状调查【分析、?现场检测和复核计算!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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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集!。堤防建设、运—行及出险情》况等: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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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安【全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开展检《。测和隐?患探测工作必—。要时还?应补充勘测、试【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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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复—核堤:顶高度、堤坡的抗】滑稳定、堤身—堤基渗透稳定、堤岸!的稳定及穿》堤建筑物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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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本条第【1款~第3款工作的!基础上对《已建:堤防进行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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