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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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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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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已建的【堤防、穿堤》建筑物或《护,岸等工程的》防洪标?准不满足《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调整堤】线时经论证应—进行加固《、扩建或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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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堤防安全评【价应包?括现状调查分析、现!场检测和复核—计算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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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收集堤防建设【。、运行及出险—情况等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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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安?全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开展检测和隐】。患探测工作》必,要时:还应补充勘测、试】验工作
! 3 复】核,堤,顶高度?、堤坡的抗滑稳定】、堤身堤基渗透【稳定、堤岸的稳定及!穿,。堤建:筑物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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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本条!。第1款~第3—款工作?的基:础上对已建》堤防进行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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