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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临】。堤,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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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设》在临水侧《的临堤码头、港口、!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应选择在水流平】顺、岸坡稳定—的堤:段并:应符合岸线》整治规划的》要,求不得破坏堤—防的渗控《措施不得影响河段】的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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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临堤建筑—。物、构筑物》。自身应满足稳定【、安全的要求与堤防!连接时不应降低堤顶!高程:不应削弱堤身设计断!面连接部位应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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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临堤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堤》接合部周围受—水流冲刷、淘刷的】堤,身和堤岸《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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