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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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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穿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底部高程宜高!于堤防设计洪水【位当在?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应,设置能满《足防洪要求的闸门或!阀,门并应?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压力管【道热:。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流体?的,各类管道宜》跨,。堤布设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需穿过堤防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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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穿堤—的涵闸、泵站、【船,闸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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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位置应选择!在水:流流态平顺》、,。岸坡稳定且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堤段
《。
】 2 ? 应采用整体性强、!刚度大的结构
【。
,
3! :荷载、结构布置宜对!。称基底压力的偏心距!应小
! : 4: 结构分块、【止水等对《不均匀?沉降的适应性—应好
! 5 》 应减小《过,流引:起的:震动
》
— 6 进出口引】水、消能结》构应合?理可靠? : , 【
】 ? 7 边墙与两】侧堤身连接的—布置:应能满足堤》身、堤基稳》定,和防止接《触冲刷的要求
!
10.—2.:3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堤的接合部应满足!渗透稳定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围应设置—截流环?或刺墙等《渗流出口应设置反】滤排水
》
10—。.2.4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宜建在坚《硬、紧密的天然地基!上其基础应》沿长度方向在结构】断面或地基条件【改变:处应设?置变形缝和止水
!
10.2】.5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周《。围的:回填土干密度—不应低于堤防工程设!计的要求
】
10.2.6 ! 穿堤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堤的接合【部周围受水流—冲刷、淘刷的堤【身和堤岸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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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采用顶管—法施工修建穿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选,择土质?坚实的堤段进行【沿管壁不得》超挖其?接触面应进行充【填灌浆处《理
《
?10.2.8 当!堤防工程扩建加高时!应对穿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按新?。的设计?条件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应:满足防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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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运用工况应良好!
,
?。
:。 3 【。应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 4 》 外周的覆盖土层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厚】度和密实度》
?
》 5 分段的接!头和止水应良好
】
】 ,6 外周》与土堤结合部—应满足渗透》稳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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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6款的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改建或?拆,除重:建
【10.2.9 】。当陆上交通》确需穿堤《。时应在穿堤部—。位设置挡水》交通闸并应设—置,闸门及启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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