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堤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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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堤,基处理?应根据堤防》工程级别《、堤高、堤基条【件,和渗流控制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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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堤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渗流控制应保【证堤基及背水侧【堤脚外?土层的渗《透稳定
】
2— 堤?基应满足静》力,稳定:要,求,按抗震要《求设计的堤防—还应满足抗》震动力稳定要—求
》
《 :。3, 竣?工后堤?基和堤身的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影响堤防的安全】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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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堤?基处:理,应探明?。堤基中?。的,暗沟、古河》道,、塌陷区、动物【巢,穴、墓坑、窑—洞、坑塘、井窖、】房基、?杂,填土等隐患并应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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