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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堤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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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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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堤,。基,处理应根据堤防【工程级别、堤—高、:堤基条件和渗流【控制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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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堤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渗流》控制应保证堤基及背!。水侧堤脚外土—层的渗透稳定
!
? ? 2 堤基应满】足静力稳《定要求按抗震要求】设计的堤防》还应满足《。抗震动?力稳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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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竣工后堤基和!堤身的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影响堤防的安【全和运用
】
6.1.3 !堤基:处理应探明堤基中的!暗沟、古河道、塌】。陷区、?动物巢穴、墓坑、】窑洞、坑塘、井【窖、房基、杂填土等!隐患并应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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