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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堤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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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堤基处?理应:根据堤防《工程级别、》堤高、堤基条件【和渗流控《制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
—
6.1—.2 《堤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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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渗流控制应保证【堤,基及背水侧堤脚外】土层的渗透稳定
!
2! , 堤基应满足静【力稳定要求按抗震】要,求设:计的堤防还应满足】抗震动力稳定要求】
》。
: 3 》 竣工后堤基和【堤身的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影响堤防的安全和】运用
《
6.1【.3: 堤基处理应探】明堤基中的暗沟、】。古河道、《塌陷区、动》物巢:穴、:墓坑、窑《洞,、,坑塘、井窖、房基、!杂填土等《隐患并?应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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