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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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9.1?.1 车站、【地下区间《、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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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正:常运行工况需控【制,的设备应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直接监—控;火?灾工况专用的设备】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监控
!。
《
9.1.3 正!常运行与火灾工况均!需控制的设备—。平时可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直接监】控火灾时应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指:令并应优先》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定—的火灾工况》。
》
9.1.4— :换乘车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集中?设置按线《路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能相》互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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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 车:辆基地上部设—置其:他功能的建筑时【两者的控制中—心应能?实,现信:。息互通
《
9—.,1.6 地铁【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中央级、—车站级或车》辆基地级、现场【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通信网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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