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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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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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车—站、地下《区间、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1.2 —。 正:常运行工况需—控制的设备应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直接】监控;火灾工—况专用的设备—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监控
?。
9—.1.3 》 正常运《。行与火灾工况—。。均需控制的设备平】时可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直接监控】火灾时应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指《。。令,并应优先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定的火灾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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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换乘车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集中设》置按:线路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能相:。互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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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车?辆基地上部设置【其他功能的建筑时两!者的控?制,中心应能实现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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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地铁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中》央级、车站》。级或车辆基地—级、现场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通:信,网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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