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车站、控《制中心、主变电所】与车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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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 — 地上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中不符合自然—排烟要求的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8.2.2 — 采用自然排烟【的车站或《路堑式车站》外墙:。上方或顶盖》上可开?启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所】在场所?地面面积的》2%且区域内任一】。。点至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常闭的自然排【。烟口(窗)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开启【的,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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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 地下车站公—共区: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站厅发生—火灾时?。应对着火《防烟:分区排烟可》。由出入?口自然补风》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应—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当不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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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站台发生火灾时】应,对站台区域排—烟并:宜由出入口、站【厅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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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驶向该站的列—车需要越站时应联】动关闭全封闭站台】门
》
8.2.—4 排烟风机【及风管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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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排烟量—应按各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3,/(m2·h)分别!计算:;,。
—。 , ?2 当防烟—分区中?包含轨?。。道区时应按列车设计!火灾规模计算排【烟量;
】
3— 地?。下站台的排烟量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的要【。求外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口处具有不小于】1.5m/s—的向下?气流;
—。
【4 排烟风机【的风量应按所负【担的:防烟分区中》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风管(道)的—漏风量及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排烟阀】的漏风?量之和计《算;
—。
—5 排烟风机【的风量不应》低于7200m3/!。h
8.!2.5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和排烟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烟口和—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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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净高大】于6m时该距—离可增加《至3:7.5m;
【
3! 排烟口底—。。边距挡烟垂壁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水平距】离安全出《口不应小于3.0m!;
?
】4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 : 5 正常为关】闭状态的排烟口和】排烟阀?应能:在火:灾,时联:动自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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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且需要机械排烟!的,房间其排《烟,口可设置在相—邻走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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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排烟区【应,采取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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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采用自?然补风方《式但应保证火—灾时补风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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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大于50《Pa时应采用机【械补风方式且机【械补风?的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量的!50%不应》大,于排烟量《;
》
3 !补风口宜设置在【与排烟空间相通【的相邻防烟分区【。内;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内时—补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下水?平距离排烟口不应】小于10m
】
8.2—.7 车辆—基,。地的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镟轮!库、工程车库等场所!应设置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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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穿越该】房间开设《风口的通风管—上,应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 2 防火!。阀应能与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联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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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灭火介质的】相对密度大于1时排!风,口应设置在该房【间的下部
》
8.【2.9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阀)】联动当任《何一个排《烟口(阀)开启或排!风口转为排烟口【时系统应能》自动转为排烟状态;!当烟:气温度大于》280℃时》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或干管上【的防火?阀关闭联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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