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车—站、控制中》心、主变电所与车】辆基地?
》
?8.:2,。.1 ? 地上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中不:符合自然排烟要求的!。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车《站或路堑式车—站外墙上方》。或,顶盖上可开启—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所在场》所地面面积的2%】且区域内任一—点至: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常闭?的自然排烟口(窗)!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开启的装置
!
?8.2?.3 《地下车站公》。共区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站?厅发生火灾时应对】着,火防烟分区》排烟可由出入—口自然补风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应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当不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 2 当【站台发生火》灾时应对站》台区域排烟并宜由】出入口、站》厅补风
【
3【 :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驶向该站【的,。。列车需要越站时【应联动关闭全封闭站!台门
【。
8.2.4 】排烟风机及》风管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烟】量,应按各?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3/(?。m2·h)》分别计算;
【
2! 当防烟分区中】包含轨道区时应按列!车设计火灾》规模计算排烟量【;
! 3 《 地下站台》的排烟量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的要求?外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口处具有不小于1!.5m/s的向【下气流?;
》。
《 4 排—烟风机的风》量应按所负》担的防烟分区—中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风管(道)的漏风!。量及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排烟阀的【漏风量之《和计算;《
?。
—。 ,5 排烟风机的】风量不应低于7【200m3/—h
【。8.2.5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和《排烟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排:烟口和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
!
,
【2 :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净高【大于6m时该距离】可增加至37.【5m;
》
— 3 排烟【口底边距《挡烟垂壁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水平距离!安全出口不应小于3!.0m;
】
》。 4: ,。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
— 5《 :正常为关闭》状态的排《烟口和排烟阀应能在!火灾时联动自动开】启;
】 ? 6 ?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且:。需要机械排烟的房间!其排烟口可设—置在相?邻走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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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排烟区应采!取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采用自然《补风方式但应保证】火灾时补风通—。道畅通?;
》
: , 2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大于50—Pa时应《采用:机械补风《方式且?机械补风的》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量的5!0%:不应大于《排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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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风口【宜设置在与排烟空间!相通的相邻防烟分】区内;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内时?补,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下水平距离排烟口!。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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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车辆基?地的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镟轮库?、工程车库等场所】应设置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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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穿越该房》间开设风口》的通风管上应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
2【 :防火阀?应能与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联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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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灭火介?质的相对密》度大于1时》排风口应设》置在该房《间,。的下部
!8,.2.9《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阀):联动当任何一个【排烟口?(阀)开启或排风】。口转:为排烟口时系统【应能自动转为排烟】状态;当《烟气温度大》于2:80℃?时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或干管上的】防火阀关闭》联,动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