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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车站、控制》中心、主变电所【与车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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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地上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中不符合自—然,排烟要求的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车站或路!堑,式车站外墙上方或顶!盖上可开启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所在:。场所地面面》积的2%且区域【内任一点至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常【。闭的自然排》。烟口(窗)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开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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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地下车站公】共区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站厅发生火】灾时:应对着火《防,烟分:区排烟?可由出入口自—然补:风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应?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当?不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
?
—2 当站台—发生火灾时》。。应对站台区域排烟】并宜由出入口、【站,厅补风
】
3 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驶向该站的列车!需要越站时》应联动?关闭全封《闭站台门
》
8—.2.4 》 排烟风机及风管】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排烟量【应按各?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3/(?m2:·h)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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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防》烟分:区中包?含轨道区时应按【列车设计《火灾规模计算排烟】量;
《
?
: 3 地下站!台的:排烟量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的要求外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口《处具有不小于1.】5m/s《的向:下气流;
》
《
》4, 排烟风机的风】量应按所负担的【防烟分区中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风【管(道)的漏风【量及: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排烟阀的漏风量【之和计算;》
— 5》 排烟风机的风量!不,应低于72》00m3/h—
8.】2.5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和排烟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排烟【。口和:。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
《。
,
,
《 , 2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净》高大于6m时该距】离可增加至3—7.:5m;
】
3 【 排烟口底》边距挡?。烟垂壁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水平距离【安全出?口不应小于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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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
? 5 正【常为关闭状态—的排烟?口和排烟阀应能【在火灾时联动自动】开启;
【
? ?6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且需》要机械排烟的房间其!排烟口?可设置在相邻—走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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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排!烟区应采取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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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采用自然补风【。方式但应《保,证火:灾时补?风通道畅通;
【
— 2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大于50Pa【时应采用机械补风】。方式且机械》补风的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量的50%】不应大于排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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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风口宜】设置在与排烟—空间相通的相—邻防烟分区内—;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内时《。补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下?水平距离排烟—。口不应小于10m】
8.2!.7 车》辆基:地的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镟轮】库、工程车库等场所!应设:置排烟系统
!
:8.:2.8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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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穿越该房间开设】风口的通风管—上应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
】。 2 ?。 防火阀应能—与,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联《动关:。。闭;
《
》 , ,。 3 ? 当灭?火介质的相》对密度大于1时排】风,。口应设置《在该房间的下部
!。
8.2.9!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阀)联动当【任何一个排烟口(】阀)开?启或排风口转—。。为排:烟口时系统》应,能自动转为》排烟状态;当烟【气温度大于280】℃,时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或干管上的【防火阀关闭联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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