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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车站、》控制中心、主—变,电所与车辆基地
!。
8.】2.1 地上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中不符合自然排】。烟要:求的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车站《或路堑式车站外墙上!方或顶盖上可开启】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所在!场,所地面面积的2【%且区域《。内任一点至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常闭】的自然排烟口—(,窗)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开启!的装置
】
8.2.3— 地下车站公共】区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站厅发生火灾!时应对着《火防:烟分区排烟可由【出入:口自然补《风,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应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当不符合本标【准,第8:.2.6条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
? 2 —。当,站台发生火灾—时应:对,站台区域排烟—并宜由出入口、站】厅补风?
—。 3 【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驶向该站的列车】需,要越站时应联—动关闭全《封闭站台《。门
8.!2.:4 : 排烟?风机:及风管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排烟】量应按各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3/(?m2·h)分别【计算;
—
? ?。。。 2: 当防《烟分区中包》含轨道区时应按列】车设计火灾规模【计算排烟量;—
! 3 地下—站台的排烟量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的要求外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口?处具有不小于—1.5m/s的向下!气流;
【
4【 排烟《风机的风量应按所】负,担的防烟《分,区中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风管(?道)的漏风》量及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排烟?阀的漏?风量之和计算;【
《
—5 ?排烟风机的》风量不应低于—。7200m3/h】
8.】2.5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和—。排烟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烟口【和,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
】
— 2?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净高大于6—m时该距离》可增加?。。至37?.5m;
【
3】 排烟口底—。边,。距挡烟垂壁》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水平距离—安全出口不应小于3!.0m;《。。
! 4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
》 5 《正常为关闭》。状态的排《烟,口和排?烟阀应?能在:火灾时联动自动开启!;
【 6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且需要机械—排烟:的房:。间其排烟《口可设置在相邻【走道内
》
8.2【.6 ? 排烟区应》。采取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采用自》然,补风方式但应—保证火?灾时:补风通道畅通;
】
》 2 — 当:补风通路的》空气总?阻力大于5》0Pa时应采用机】械,。补风方式且机械【补风的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量的50%不应大于!排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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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风口宜—设置在与排烟—空间相通的》相,邻防烟分区内;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内!时,补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下—水平距离排烟—口,不应小于10m
!。。。。
8.—2.7 车辆基地!的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镟轮?库、工程《车库等?场所应设置排烟【系统:
—8.2.8 —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在穿越该】房间开设风口的通风!管上应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
?
2 防!火阀应能与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联动关闭;【
【 3 当【灭火介质的相对密】度,大于1时排风口【应设置在该》房间的下部》
—8.2.9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阀【)联动?当任何一《个排烟口(阀)开启!或排风口转》为排烟口时系—统应能自动转—为排烟?状态;当《烟气温度大》于2:80℃时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或干管上的】防火阀关闭联—动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