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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防?烟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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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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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 : 1 地下或【封闭车?站,的站厅?、站:台公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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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同一个防火【分区内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地—。下,车站设备管》理区地下单个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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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连续长度大于】一列列车长度的地下!区间:和全封闭车道;【
】 4 车站设】备管:理,区内: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长度大于6【0m的地下换乘通道!、连:接通:。道和出入《口通道
!8.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地下】车站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宜】在其顶?部设置固《定窗但公共区供乘客!疏散、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顶《部应设置固》定,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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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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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对站厅公共区进!。行排烟时应能防【止烟:气进入出入口通【道、换?乘通道、站台—。、连接通道等—邻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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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对站台》。公共区进行排烟【时应能防止烟气进入!。。站厅、地下区间、换!乘通道等邻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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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对—地下:区间进行纵向控烟时!。应能控?制烟流方向与乘客】疏散方向相反—。并应:能防止烟气逆流和进!入相邻车站、相【邻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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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于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用房其防烟或排烟系!统的控制应能满【足自动灭火系统有效!灭火:的需要
!8.1.4 【机械防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可》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合?用的通风系统应符合!防烟、排烟系统的】要求:且,该系统由正常运转模!式转为防烟或排烟】运转模式《的时间不应》大于1?8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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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站?厅公共区和》设备管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或建筑!结构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设备管理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7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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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公共区楼—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公共区—吊顶与其他场所连】接处:的顶棚?或吊顶面《高差不足0.5m的!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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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挡烟垂壁或划分【。防烟:分,区的建筑结构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凸出顶棚或封闭!吊顶不应小于0【.5m挡烟垂壁的下!缘至地?。面,、楼梯或《。扶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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