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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
,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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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
】1 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
【 : 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
!
3 控!制中心;
》。
— 4 主【变电所;
【
,
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
【 6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
,
?4.1.2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 1 ? 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
—
,
:
2 】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构《)筑物;
!
3 运!用库:、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的维修综合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棚)、不落轮镟库】、工程车库和综合办!公楼等生活辅助建】筑
—
4.1.3— 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
4【.1.4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4.1.5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
【 :2 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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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
》 ,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1.6 【在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应采用防火【。墙与站厅公》。共区进行分》。隔相互间宜采用下沉!广场或连《接通道?等方式连通不应直】接连:通下沉?广场:的,宽,度,不应小于《13m;《连接:通道的长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大于8m连!接通道?内应设?置2道分别由地铁】和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且耐火】极限均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4】.,。1.7? 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不宜设置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或建》筑确:。需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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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车辆《基地与?其他功能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楼,。板,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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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车辆基地建筑!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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