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 — 4.1  一】般规定 《 《 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 ?    《1,  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 !    】 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 ?     【3  控制中心; ! 》    《4,  :主变电所; 【     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 《 , ,   6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 4.1.2】。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1!  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 —。    【 2  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构)筑物; !     【3  运《用库、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的维?修综合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棚)、不落轮—镟库、工程》车,库和综合办》公楼等生活辅—助建筑 《 , , 4.1.【3  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 4【。.1.4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4—.1.5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  —。   2  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     3【  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   《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4.》1.6 《 在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应采用【防火墙与站厅公【共区进行分》隔,相互间宜采用下沉】广场或连接通—道等方式连通不【应直接连《通下沉广场的宽度】不应:小,于,13:m;连接通道—的长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大于8m】连,接通道内应》设,置2道分别由—地铁:和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且耐火极!限均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4.1.7  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不宜设置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或】建筑确需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车辆基地与】其他功能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楼板分—隔;:   】  2  》。车辆基地建筑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