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08-2016 建标库

9  节能与环保

9.1  一般规定

9.1.1  制气厂站应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不得采用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9.1.2  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宜进行回收利用。

9.1.3  水源、给水排水方式、设备、材料选择应做到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9.1.4  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应进行治理,达标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