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直—立炉制气《
—
4.3.1 】 备煤?应根据直立》炉装炉煤的质量要求!设置相应的破—碎、:筛分及配煤等装置】
—4.3.2》。 原?料,煤的接受及》储存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及第!4.2.8条的规定!
4.】3.:3 焦炭分级应】根,据用户要求确定用】户无明确要求时宜】按下述?分级
【
1— 气?化焦宜分为大于40!m,m,、40?mm~25mm、】25mm~》10mm和》小于10mm共4级!;
》
》 2 《铁合:金焦宜分为大—。于4:0mm、40mm~!25m?m、25《m,m~10mm—、10mm》~5:mm和小于5—mm共5《级,
《
4.3》.4 《筛焦楼各级焦炭储仓!容量宜按《6h:~,。12h产焦量计算】
4.3!.5 直》立炉应?设开工及烧空炉【后的供焦《系统
》
4.3.6 ! 直立炉装炉—煤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4.3.《6规定
—
表4》.3.6 直【立炉装炉煤的质量】指标
!
》
注1 】 生产铁合》金焦时应选用低灰分!、弱黏结的块煤;】灰分(干基)应【小于10《%;粒度宜为1【5,mm~5《0mm;热稳定性(!T,S+6)应大于60!%,
?
:
, 】。2 生产电石【焦时应采用灰—分小于10》%的煤种粒度与生产!气焦装炉煤粒—度相同
—
】 3 》 当装?。炉煤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做工业性的单炉试】验
》。
4.3.7 】 每座?直立炉顶层的—。。储煤:。仓总容量宜按—16h~2》。0h用煤量》计算辅助煤箱的总】容量应按2h—用煤量计算烧—。空,炉用储焦《仓的总容量宜按【一次加满四门—炭,化室的?装焦量计算
!
4.3.8 !直立炉制气主要产品!的产:率应按配煤试验结果!确定:当,无配煤实验结—果时直立炉制—气主要产品》产,率可按表4.—3.8选用
!
:表4.3.8 直!立炉制气主要—产,品产率
】
】 注直立炉【制气焦油产率一般在!。3.0%~3.7】。%;粗苯产率一般】在0:.6%~0.8%】
:
4.3.】9,。 , 直立炉《煤干馏耗热量—宜按表4.3.9】选用
《
表4.【3.9 直立【。。炉煤干馏耗热量
!
!
注湿煤系!指装炉煤水》分为7%《
:
4.3【.10? , 直立炉加》热用煤?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有蓄?热室直立炉加热用发!。生炉冷煤气
!
《 【1)低?发热值Qnet不应!小于4915kJ】/m3;《
《。
,
: ? 《2)含尘量不应大于!15m?g/m3;
【
】 3)含焦】。。油量不?应大于20》mg/m3》;
《
《。 ? 4)接点】压,力P:。不应小?于4.0kPa;
!
?
【 ?5):冬季温度宜小—于35℃夏季温度宜!小,于45℃《。
?。
》。 2 有—蓄热室直立》炉加热用回炉煤气
!
,。
》 ? 1)低发】热值Qnet不【应小于?14635kJ/】m3;?
】 2)】含尘量不《应大于15》mg/?m3;
【
,
!3)含焦《油,量,不应大于50mg/!m3;
《
,
】 4)接点】压力P不应小—于3:.5:kPa
》
】3 无《蓄热室?直立炉加热用发【生炉热煤气
】。
:
《 1)低发!。热值Qne》t不应小《于490《9kJ/m3;
!
】。 2)—含尘量不应大于3】50mg/m3【;
》
! 3)温度不—宜小于35》0℃;
》
《。 — 4)压力应为】50Pa~1—00Pa《
:
4》.,3.1?1 有《蓄热室?直立炉加热》交换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加热煤气管道
!
?
》 1)煤【气总管应设》置压力、流》量测:量及自动调节装【置送:往每个燃烧室的【煤气支管上》应设置流量调—节装置;
》
,
! 2)管道【末端应?设爆破片;
】
? 《 3)煤【气管道上《应设置蒸汽清扫【。、测:压,取样和放《散装置及《冷凝液排放》和水封装置;
!
,
《。 : 4)当【采,。用回炉煤气加—热时在回《炉,煤气管道上》应设置煤气预热器预!热温:度不宜低于》。45℃
《
【 :2 交《换系统
【
? 】1)应采用液压交换!机,液压交换机应设置】停电蓄能《设施;
》
《 《 《。2)回炉煤气换【向应:采用:交换旋塞发》。生炉煤气换向—应采用?煤气换向《调节阀
【
3【 废气系统—
《
,
】 1)交换开闭】器应:具有:。加热系统所需空气】和排废?气,。的流通断面;
【
— ? 《2)室内烟道宜采用!架空的烟《气管:室外宜采用》地下砖烟气道—并设:。置,废气温度、吸力【测量及自动调—。。节装置
!4.3.12 【 无蓄热《室直立炉废热锅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废热锅】炉应:设置在废气总管附近!;,
?
? 2》。 废热锅炉的废】气进口温度宜取【800℃《~900℃出—口温:度宜取200—℃;
【
3 】废热:锅,炉,、锅炉?给水泵?及引风机宜各设置1!。台备:品;:
:
,。
4 ! 废热?锅炉:的设置应有清灰【与检修的空间;
】
】 5 废》热锅炉引风机—应采取防振》。措施:
:
4.—3.13 直立炉!集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集》气管的直径应—保证集气管末端与吸!气管间?。的压差不大于20】Pa:;
【 2 集气!管,应设:置荒煤气温》度,、压力测《量装置集《气管的压力应有【显示和记录吸气【管上应?。。设压力?自,动调节装置;
】
】3 集气系统【应设置?事故时煤气放—。。散装置;
】
? 4 集气】管应设置氨水清扫装!置及停?氨水时补充事故用】水的设施;
—
】 5 桥》管上应设置循环【氨水喷洒装置—循环氨?水量及压力宜按【表,。。4,.3.13选用
】
表4.】3.13 》 循环氨《水量及压力
—
《
?
4.3.1!4 : 直立炉《蒸汽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熄焦用—。蒸汽系统与充压【用蒸汽?系统应分别》独立设计;
【
— 2 熄焦蒸】汽耗量宜取0.1】5,t/t煤~》0.2?5t/t煤喷嘴【前压力不应》。低于0.12M【Pa熄焦用蒸汽【管应设置流》量和压力的》计量装置;
【
《 3》 :熄焦蒸汽管在送往】每个排焦《。箱,的支管?上应设置流量计量和!调节装置
【
4.3.15!。 直立《炉,熄,。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熄焦水量—宜按3m《3/t煤~4m3/!t煤计算直立炉应采!用连:续水熄焦熄焦—水循环使《用循环水应设置过滤!装置:。;
:
《
2 】粉,焦沉淀池应考虑【排污和液位控制措】施;
】 3》 熄焦补充—水宜:采用工业水或经处理!。后的:酚氰废水补》充水量宜按1m3】/t煤计算》;
《
4 ! 排焦箱《水,封槽的满流水及排焦!落地水应《收集并应与》熄焦水一并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
4.3.】16 直立炉排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焦传动装置应采用!调速电机《控制;
! 2 排】。焦箱应?设排焦挡块限位装置!排焦:箱的容量《宜按4h的排焦【量,计算;
《
!3 排焦门的启】闭宜采用液》压,装置;
《
,
【 ,4 炉《底排焦与炉》顶,。捣炉之间应设联【系信号
】
,4,.3.17 直立!炉的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蓄热室直立炉!若采用双排布—置时:每座炉的炭化—室门数宜为4的倍】数当:采用单排《布置时每座炉的【炭化室门数宜为偶数!;无蓄?热室直立炉每座炉】。的炭化室门数—宜为4的偶数倍
】
《
2— 两座或》两座以?。上直:立炉组成《一个炉?组在同?一标高、同一中心线!。上,应共:同设置在一个厂【房内;?每座炉顶层》应设置?煤仓每?一炉:组应设置一》个烧空炉用贮焦仓】贮量应满足本规范第!4.3.7条的规定!;
【 : 3 《 有蓄热室直立【炉两座炉之间应【设间台空间》大小应满足加热煤】气管:道、交换设备、【排焦:传动:等布置要求;
【
:
《。 4 炉【组两端应设置端台、!楼梯间每一炉组应】设置人货两用—电梯;?
?
— 5 每个排【。焦箱的排焦口—附近及?受焦坑处《均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炉顶宜《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 6 《 厂房外应设置【熄焦泵房、沉淀【。池等熄焦循》环水系统;》
【 7 无蓄】热室直立《炉加热用发生—炉热:煤气管应布置在炉】体的加热煤气颈管一!侧废热锅炉与废气总!。管,应布置?在同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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