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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储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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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化纤厂《及化:纤原料厂的》化,工原料、燃》料罐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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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可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其:总高度应为1.【0m~2.2m【。;卧式?储,罐防火堤高度不应】低于0.5m—计算:防火堤总高度—时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
5.!3.3? 当汽车槽—车卸料时甲类—可燃液体不宜采用】软管直接卸料;乙类!可,燃液体采用》。软管直接卸料时【槽车车位与泵—的距离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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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甲、乙类物【。品的仓库不应布【置在生产厂房或【露天装置《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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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属于甲、乙类氧【化剂的物《品应设置独立—仓库并应采取通【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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