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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基材及锚【。固件材质《鉴定
】
12.2.1】 混?凝,。土基:材的安全《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胶接植筋和胶接!。全螺纹螺杆时其【基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新增构件为悬【。挑结构构件时—其,基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级;
—。
,
,
: ? , , 2)当新》增构件为其他结【。。构构件时其基—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级
】。 2》 当采《用锚栓?时其基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对重要结构不得低】于C30级》;,对一般?。结构不得低于C2】5级
》
?。12.2.2 对!。。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锚栓的—安全性鉴定应分【别符合表1》2.2.2-1、】表12.2.2-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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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3 胶接植【筋的钢筋应采用H】R,B400级及H【。RB3?35:级的带肋钢筋胶接】。全螺纹钢《螺杆应采用Q2【。35和Q345【的钢螺杆《鉴定时钢筋和螺杆的!强度指标《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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