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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和砂浆【的,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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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结构加固用的【合成:纤维:其细观形态和几何特!征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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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结构加—固用的合成纤维其】安全性?鉴定标准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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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 用于防止》混凝土或砂浆早期】塑性收缩开裂—的合成纤维其纤【维体积?率一般应控制在【。。0.1%《~0.?4,%范围内;若有特】殊要求?应,通过试配确》定用于混《凝,土或砂浆增韧的【合成纤维其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0.5%~1.5%!范围内;在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应采用《较,低,的纤维体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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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采用合成纤维增!韧的硬化混凝土【或砂浆其《安全:。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强度!。等级分别《。不应低于C20和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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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按本规范】附录:N确定?的弯曲韧性指标【。一一剩余强》度指数不应》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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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硬化!混凝土或砂》浆的抗冻性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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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普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确定但当纤维掺!。率大于0.5%【时应按普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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