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结构?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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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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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结构钢用胶、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区分为普通结构!胶、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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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
《。
— 1 《。Ⅰ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60℃《;
】 ? ,2 Ⅱ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9—。5℃;
! 3 】Ⅲ,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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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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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
! : 2 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时应为—50年;
【。
【 3 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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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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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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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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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配制《说明:包括组分《、配比、加料顺【序、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可—操作时间);
【
?。
》 3 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
》
: 《 4 ? 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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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
【
》 , 6 【固化程序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
【 , 7 储存】要求及储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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