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83-2010 建标库

6.4  构造规定

6.4.1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宜采用砌体围护,有条件时可采用轻钢檩条轻质保温板材围护;钢结构厂房宜采用轻钢檩条轻质保温板材围护。

6.4.2  厂房结构材料的选取宜符合以下规定:

    1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2  钢结构厂房的钢材牌号及质量等级:对于承受静载及间接动荷载的一般承重结构不应低于Q235B;重要承重结构及直接承受动荷载的结构不应低于Q235B,并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得采用沸腾钢。

6.4.3  冬期施工的厂房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不得采用氯盐或含氯盐的复合早强剂作为防冻、早强的掺和料。

6.4.4  厂房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应根据建筑体型、地基条件、荷载差异和地震烈度综合确定,在抗震设防区伸缩缝与沉降缝的宽度应满足防震缝的要求。沉降缝应贯通基础和上部结构,当防震缝不作为沉降缝时,防震缝应在地面以上沿全高设置,基础可不设置防震缝。

6.4.5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长度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伸缩缝最大间距的规定且无条件设置伸缩缝时,除应进行温度作用计算外,尚应采取抵抗温度应力和混凝土干缩的可靠技术措施。

6.4.6  在寒冷和严寒地区,厂房地梁位于季节性冻土层时应采取防冻胀构造措施。

6.4.7  厂房内隔墙、填充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拉结钢筋与梁、柱等构件柔性连接。

6.4.8  厂房内的楼梯不得支承在填充墙上。

6.4.9  在严寒地区,车间的外露或局部外露的缓冲仓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6.4.10  振动设备较集中的钢筋混凝土楼面,楼板厚度宜采用板跨度的1/15~1/18,且不宜小于120mm。楼板上较大洞口周边应加设小梁。

6.4.11  动力设备作用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宜采用连续式配筋。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的梁板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

6.4.12  受腐蚀介质侵蚀的厂房,应根据腐蚀介质及其对厂房的作用条件,结合所在环境及自然因素等采取相应防腐蚀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