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地基基础计算
5.2.1 地基基础设计时,荷载效应的最不利组合及其相应的抗力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采用。
5.2.2 所有建(构)筑物均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5.2.3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
5.2.4 地下水埋藏较浅时,地下式箱体结构应按荷载基本组合进行抗浮验算。对抗浮力有利的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0.9;抗浮验算中的地下水浮力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
5.2.5 建(构)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采用。
5.2.6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建筑结构,当基础周围的土为软至中等压缩黏性土时,应验算地基稳定性。
地基稳定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对结构有利的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0.9,对结构不利的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