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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平面布置
8!。.5.1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内
》
8.《5.2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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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3 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标准表8.】。。7.2中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7m!的住宅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当分【隔单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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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相!邻,分隔:单元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8.8.2条—的,规定
【 5 商业服务】网点内的疏散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m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按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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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每一《组,住宅建筑底部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0m《。2
与】住宅:建筑毗?邻建造的一、二层】。商业服务《设施当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时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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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住宅建!。筑中燃气、电气、空!调等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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