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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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在总平面—布局中应合理确【定住宅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不《应将住宅布置在【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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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2的?规定
表8.4】。。.2 ?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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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建筑高度10】0m及以下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减少的条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8!.4.3《 , 住宅建筑与厂房】、仓:库、生产装置、【储罐等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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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允》许,减,少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少
】 8.4.—5 除高层住宅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00《。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标准《第8.4.2、8.!4.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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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6【 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库房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井与高层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0m与其他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0m当采光窗井】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特级防火卷帘】进行:。。分隔时其与地上建】筑的:距离可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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