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50-2010 建标库

17.2  焊缝补强施工及质量检验

17.2.1  钢结构板件中的裂纹,多源生于结构应力集中、残余应力大、或作用应力高、工艺有缺陷、构造不当、材质劣化等处。故一般用对接焊缝修补时,应沿裂纹清边、剖口,并于施焊时采取减少焊接残余应力的施焊工艺,本条文中给出的只是堵焊修复裂纹的一般程序;当遇到复杂情况时,尚应专门研究。

    对于受有动力荷载结构的疲劳裂纹,用对接焊缝堵焊之后,其焊缝表面的磨平,应予特别注意,切忌使砂轮旋转的切线方向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以免砂粒刻痕形成新的类似裂纹性质的缺陷,有损构件的抗疲劳性能。

17.2.2  对于网状等非单一的裂纹缺陷,可采用挖除和用嵌板对接的修补方法修复结构,本条给出了修补这类裂纹的一般程序。

17.2.3  用附加盖板修复或加固裂纹板件时,裂纹端点处仍需先钻孔,暂时阻止裂纹扩展,再用两块盖板贴在裂纹板件两面并压紧,然后沿周边用角焊缝方式焊接;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方法时,应在裂纹每侧布置双排螺栓,每排螺栓数目,除应根据计算外,其最外一个螺栓应超出裂纹端150mm以上,以减轻裂纹端点应力,防止其继续扩展。

17.2.4  吊车梁腹板上部裂纹,多与其上安置的轨道偏心等因素有关,因而首先应对其进行检查、调整,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条文中建议的修复裂纹和增强上翼缘抗扭能力的各种加固构造措施进行修复。

17.2.5  采用焊接方法修复钢结构裂纹时,其焊接的施工质量检验要求与本规范第16.4节的规定相同,故可按本规范第16.4.1~16.4.3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