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7 检验结果的合格评定
U.7.1 加固材料粘贴、喷抹质量的合格评定:
1 组检验结果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组内每一试样的正拉粘结强度ƒti均达到ƒti≥1.5MPa,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的要求时,应评定该组为检验合格组;
2)若组内仅一个试样达不到上述要求,允许以加倍试样重新作一组检验,如检验结果全数达到要求,仍可评定该组为检验合格组;
3)若重作试验中,仍有一个试样达不到要求,则应评定该组为检验不合格组。
2 检验批的粘贴、喷抹质量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批内各组均为检验合格组时,应评定该检验批构件加固材料与基材混凝土的粘合质量合格;
2)若有一组或一组以上为检验不合格组,则应评定该检验批构件加固材料与基材混凝土的粘合质量不合格;
3)若检验批由不少于20组试样组成,且检验结果仅有一组因个别试样粘结强度低而被评为检验不合格组,则仍可评定该检验批构件的粘合质量合格。
U.7.2 适配性检验的正拉粘结性能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同气温条件下检验的各组均为检验合格组时,应评定该型号纤维织物与拟配套使用的胶粘剂,其适配性检验的正拉粘结性能合格;
2 若本次检验中,有一组或一组以上检验不合格,应评定该型号纤维织物与拟配套使用的胶粘剂,其适配性检验的正拉粘结性能不合格;
3 当仅有一组,且组中仅有一个检测点不合格时,允许以加倍的检测点数重做一次检验。若检验结果全组合格,仍可评定为适配性检验的正拉粘结性能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