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 试坯和试件的制备
S.3.1 试坯(混凝土凸形块,见图S.3.1)应采用符合下列要求的材料按C40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配制,并在符合本附录S.2.3要求的模具中浇筑成型:
1 水泥应为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
2 细骨料应为中国ISO标准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的规定;
3 粗骨料应为最大颗粒直径不大于4.5mm的碎石或卵石(豆石),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4 拌合用水应为饮用水。
注:每次配制混凝土,应制作一组标准尺寸的试块,供检验其强度等级使用。
图S.3.1 混凝土凸形块(试坯)
S.3.2 试坯浇筑成型后,应覆盖塑料薄膜进行养护,其养护制度及拆模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配制混凝土时制作的试块应随同试坯在同条件下进行养护。
S.3.3 试坯拆模后,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凡有裂纹、麻面、孔洞、缺损的试坯均应弃用。
注:试坯的数量应按所需试件总数增加20%制备。
S.3.4 测定界面剂剪切粘结强度的试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制备:
1 试坯养护到期后,立即置入剪切加荷装置,在压力试验机中加荷至试坯凸出部分完全剪断;
2 弃去试坯的凸出部分,将留下的棱柱形部分作为涂刷界面胶(剂)的基材;
3 清除基材剪断面的松动骨料及粉尘;
4 按界面胶(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基材剪断面上涂刷界面胶(剂)并嵌入原钢模;
5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晾置后,将新配制的混凝土填入钢模内原凸出部分的空缺(对砂浆面层试验,应改用聚合物砂浆填补空缺),经捣实后重新形成的凸形试件,即为本试验方法所使用的试件;
6 新成型的试件,应按本附录S.3.2的要求进行养护。养护到期经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即可供检验界面剂剪切粘结强度使用。
S.3.5 测定粘合面剪切强度的试件,每组不得少于5个。当为仲裁性检验时,试件数量应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