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5 复验步骤
J.5.1 老化性能快速测定的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测定对照组试件的初始抗剪强度;
2 将老化试验组试件置入恒温水槽;试件与水面、槽壁和槽底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3 启动温控装置,按本附录第J.4.2节的升温制度进行升温。在达到试验要求的温度时,进入保持恒温的阶段,并进行实时监控;
4 若试验过程中突然遭遇短时间停电或停机,应记录在案备查;
5 当恒温达到规定时间并降温至23℃时,取出试件拭干后立即进行剪切破坏试验,加荷速度取(3~5)mm/min。同一组试件的试验应在30min内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