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50-2010 建标库

18  混凝土及砌体裂缝修补工程

18.1  一般规定

18.1.1  本章适用于混凝土或砌体结构、构件中裂缝修补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注:对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裂缝,以及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当需按本章的规定进行修补时,应先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消除裂缝产生的根源。

18.1.2  裂缝修补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裂缝复查;

    2  制订修补技术方案;

    3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

    4  界面处理及原构件含水率控制;

    5  裂缝修补施工;

    6  修补质量检验。

18.1.3  修补裂缝现场的气温,应符合裂缝修补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若无具体规定,不应低于15℃;修补过程不得遭受日晒雨淋,并严禁在风沙和雨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修补施工。

    对现场环境的湿度要求,也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