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5— , 施工质量检验
】
【
(Ⅰ) — ,主控项目
》
《
6.5.1 ! 新置换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
: ?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和: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和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超声法检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及返】修记录
《
:
6.》5.2 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合】质量应?良好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5.4.!3条的规定执—行
《
6.》5.3 当设计对!使,用界面胶(》剂)的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的粘结强》度有复验要求时应按!。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和—合格评定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执行
—
6.5.4!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抽样检验结果—应合格
! 其》抽样数量《。、检:验方法以及合格【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本规范》第5.4.5条的】规定
】
(?Ⅱ) 一》般项目
!
6.5.5 】 新置?换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
: ?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
6.—5.6 新置【换混凝土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 ? 检查数量》按上述规范的规定】执行
【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