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 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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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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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1【 新?置换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 :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和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和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超声法检《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及返修记录
!
,
6.—5.2 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合质量应良好
!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5.4.—3条的规定执行【
?
6.5.【3 当设计对【使用界面胶(剂)】。的,。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的粘?结强度有复验—要求时应按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和合格评定—
:
,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执行
】
6.5.—4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抽?样检验?结果应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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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抽样数量、—检验方法以及合格】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本规范第5》.,4.5条的规定【
《
(Ⅱ) 】 一般项《目
】
6.5.》5 新置换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
6.5.【6 新置换—混凝:土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
检【查数量按上述规范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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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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