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3 》 混凝土局部剔除】及界:面处理? ? (】Ⅰ)  主控项目 !。 《 6.3.1】  剔除被置换【。的混凝土时应在【到,达缺陷?边,缘后再向边缘外【延伸:清除一段不小—于50m《m,的长度;对缺—。。陷范:围较:小的构件应从缺陷】中,。心向:四,周扩展逐步进行清除!其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200】mm剔除过》程中不得《损伤钢筋及无需【置换的混凝土;若钢!筋或混凝土受到损】。伤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设计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和混凝土外观【质量: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及施工记录 ! :6.3.2  【新旧混凝土粘合面】的界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规定!及本规范第5—.2节的要求但不】凿成沟?槽若用高压水射流】打毛宜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打,。磨成垂直于》轴,线方向的均匀纹路 !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 【 —(Ⅱ)  一—般项目 》 6.】3.3  当—。对原:。构件混?凝土粘合面涂刷结】构界面胶(剂)时其!涂刷质量应均匀无漏!刷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