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施—工质量?检验
】
?
(Ⅰ) 主【控项目
【
5.—4,。.1 新增—混,凝土的?浇筑质量缺陷应【按表5.4.1进行!检查和评定;其尺】寸,偏差应按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上对重!要部位尺寸所注的】。允许偏差进行检查】与评定
!表5.4.1— 新增?混凝土浇筑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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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当】检查混?凝土浇筑质量时【若发现有麻面、【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外形缺陷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后重新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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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灌装料与细石混】凝土拌制的混合料其!浇灌质量缺陷—。也应按本表》检,查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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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新增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
》 ,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认可】后,予以:实施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或超《声法检测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和?返修记录
【
5.4.3 ! 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应良好锤击或超声】波检测判定为—结合不良的》测,点数不应超过—总测点数《的10%且不应集】。中出现在主要—受力部位《
— 检查数量】。每一界面《每,隔100《。mm~300mm】布置一个测点
】
,。
《 检验方—法锤击或《超声:波检测
—
注超!声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的【规定执行
》
5.4】.4 当设—计对使用《。结构:界,面胶:(剂)的新旧—混凝土粘结》强度:有复验要求时应【在新增?混凝:土2:8d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当日进行】新,旧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ƒ】t)的见《证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ƒt≥1.5M!Pa且应为正常破坏!(见本规范》附录U第U》。.,6.2条《)
《
,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U抽样方案确定】
》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U规定的方法进!行
5】.4.5 新【增,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抽样检验结—。果应:合格:其,抽,样数量?、检验方法以及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但,对结构加固截面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该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对梁类构件为!﹢10mm》﹣3mm《。;
【 2 对】板类构件仅允许有8!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
【
】 3 《对墙、柱类构件【底层仅允许有10m!m的:正偏:差无负偏差;其他】楼层按?梁类构件的要求执】行
《
?。
(Ⅱ) 一】般项目
】
?5.4.6》 :。新增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一般缺《陷的检查与》评,定应按本规》范表5.4.1进】行
】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和返【修,记录
《
5》.4.7 新增】混凝土拆模》后应对构件的—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其检》查数:量、检?验方法以《。及允许偏差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