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数据处理与变形分析
10.10.1 对变形监测的各项原始记录,应及时整理、检查。
10.10.2 监测基准网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测数据的改正计算、检核计算和数据处理方法,按本规范第3、4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模较大的网,还应对观测值、坐标和高程值、位移量进行精度评定。
3 监测基准网平差的起算点,必须是经过稳定性检验合格的点或点组。监测基准网点位稳定性的检验,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采用最小二乘测量平差的检验方法。复测的平差值与首次观测的平差值较差△,在满足(10.10.2)式要求时,可认为点位稳定。
式中 △——平差值较差的限值;
μ——单位权中误差;
Q——权系数。
2)采用数理统计检验方法。
3)采用1)、2)项相结合的方法。
10.10.3 变形监测网观测数据的改正计算和检核计算,应符合本节10.10.2条第1、2款的规定;监测网的数据处理,可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
10.10.4 变形监测数据处理中的数值取位要求,应符合表10.10.4的规定。
表10.10.4 数据处理中的数值取位要求
10.10.5 监测项目的变形分析,对于较大规模的或重要的项目,宜包括下列内容;较小规模的项目,至少应包括本条第1~3款的内容。
1 观测成果的可靠性。
2 监测体的累计变形量和两相邻观测周期的相对变形量分析。
3 相关影响因素(荷载、气象和地质等)的作用分析。
4 回归分析。
5 有限元分析。
10.10.6 变形监测项目,应根据工程需要,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1 变形监测成果统计表。
2 监测点位置分布图;建筑裂缝位置及观测点分布图。
3 水平位移量曲线图;等沉降曲线图(或沉降曲线图)。
4 有关荷载、温度、水平位移量相关曲线图;荷载、时间、沉降量相关曲线图;位移(水平或垂直)速率、时间、位移量曲线图。
5 其他影响因素的相关曲线图。
6 变形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