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6-2007 建标库

8  施工测量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工建筑物、桥梁及隧道的施工测量。

8.1.2  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确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8.1.3  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小规模或精度高的独立施工项目,可直接布设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8.1.4  场区控制网,应充分利用勘察阶段的已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原有平面控制网的边长,应投影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并进行复测检查。精度满足施工要求时,可作为场区控制网使用。否则,应重新建立场区控制网。

8.1.5  新建立的场区平面控制网,宜布设为自由网。控制网的观测数据,不宜进行高斯投影改化,可将观测边长归算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

    新建场区控制网,可利用原控制网中的点组(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点组成)进行定位。小规模场区控制网,也可选用原控制网中一个点的坐标和一个边的方位进行定位。

8.1.6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控制网的坐标轴,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副轴线一致;建筑物的±0高程面,应根据场区水准点测设。

8.1.7  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并满足建筑物施工测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