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6-2007 建标库

6.5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6.5.1  架空送电线路的选线,应根据批准的路径方案,配合设计实地选定。当线路通过协议区和相关地物比较密集的地段时,应进行必要的联测和相关地物、地貌测量。

6.5.2  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点偏离直线,应在180°±1′以内。

    2  定线方式可采用直接定线或间接定线。直接定线可采用正倒镜分中法;间接定线,可采用钢尺量距的矩形法、等腰三角形法。

    3  定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5.2的规定。

表6.5.2  定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钢尺量距应往返进行,当量距边小于20m或大于80m时,应适当提高测量精度。

    4  定线桩之间距离测量的相对误差,同向观测不应大于1/200,对向观测不应大于1/150;大跨越档间距,宜采用电磁波测距,测距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D(D为档距,单位为m)。

    5  定线桩之间对向观测的高差较差,不应大于0.1S(高差较差单位为m,S为以100m为单位的桩间距离);大跨越档高差测量,宜采用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6  定线也可采用导线测量法或用GPS-RTK方法直接放线。

6.5.3  纵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断面测量的视距长度,不宜大于300m,距离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200,垂直角较差不应大于1′。超过3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方法。

    2  断面点的间距不宜大于50m,地形变化处应适当加测点;独立山头不应少于3个断面点。

    3  在送电导线的对地距离可能有危险影响的地段,应适当加密断面点。

    4  在线路经过山谷、深沟等不影响送电导线对地距离安全之处,纵断面线可中断。

    5  送电导线排列较宽的线路,当边线的地面高出实测中心线地面0.5m时,应施测边线纵断面。

    6  纵断面图图标格式中平面图栏内的地物测量,除满足本章第6.1.8条的要求外,还应进行线路走廊内的植被测量。

6.5.4  杆(塔)位桩,宜用邻近的控制桩进行定位,其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节第6.5.2条第1、4、5款的要求。

6.5.5  在杆(塔)定位过程中,还应进行下列内容的测量:

    1  有危险影响的中线、边线点。

    2  有危险影响的被交叉跨(穿)越物的位置和高程。

    3  当送电线路通过或接近斜坡、陡岸、高大建(构)筑物时,应按设计需要施测风偏横断面或风偏危险点。

    4  线路的直线偏离度和转角。

    5  当设计需要时,应施测杆(塔)基断面图和地形图。

6.5.6  杆(塔)施工前,应对杆(塔)位桩或直线桩进行复测,并满足下列要求:

    1  桩间距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

    2  所测高差与原成果较差,不应大于本节第6.5.2条第5款规定的1.5倍。

    3  直线偏离度、线路转角的复测成果与原成果的较差,不应大于1′30″。

6.5.7  10kV以下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其主要技术要求可适当放宽;500kV及以上等级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宜采用摄影测量和GPS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