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7.1— 检验分类
【
—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7.2》 出厂检验
!
》 7.2.1【 检验项》目
!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和抗裂性能等
】
!7.2.2 — 批量和抽样
【
:
【 7.2.2!。.1 ?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 批?量和抽样按GBJ !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7.2《.2.2 》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 !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管《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
】 7.2.2.【3 抗裂》性能
—
! 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二,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
— : 7.2《.,3 判定规则【
【 7.!2.3.1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记,录评定按G》BJ 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7.2【.3.2 —外观质量
—
:。
: ! a)全部【符合5.4规—定或符合5》.4表5中第2、4!、5、6、7、8】、9:、10项规定其余项!经修补能符合相应】。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合格
【
《
【 b)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a)》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a)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a)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a】)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不符】合5.4表5第2】。、4:、,。5,、6、7、》8、9、10项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
】 :7.:2.3.3 尺】寸允许偏差
【
—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5.5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5】.,。。5条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5.5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5规定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
— 7.2.3!.4 抗》。裂性:能
【 《 — 若?所抽二根全部—符合:。5,。.6.2规》定则判抗裂性—能合格;若有一根】不符合5.6.2】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抗裂性能不合!。格;若所抽二根【全部不符合5—.6.2条规定则判!。抗裂性能为不合【格
?
— ? : 7.?2.3.5》 总?。判定
】 : , — , :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抗裂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7.3 — 型式检验》
! 7.3《.,1 检验》条件
》
— :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
》。 : c)《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 : :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7】.,3.2 检—。。。验,项目:
《
— :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等!项目:必要:时由双方协商还【可增加?试验项目
!
— 注如无—特殊要求管桩—接头:处抗:弯试验可以不检【验
!。 , 7.3《.3 ? 抽:样
—
《 在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10【根中随机抽取二【根进行抗弯性能检】。验抗弯试验完成后】在二根中抽取—一根于管桩中部同一!断面的三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
《
? 7.3【.4 判定规则
!
》 《 7.—3,。.4.1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 检查同批!次管桩用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记录
】 ? 7—.,3,.4.2 —外,观质量
《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7.《2.3.2a)【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7!.2.3《.2a?)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7.2?.3.2a)—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7】.2.3.2a【。),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不符合5《.4表5第》2、4?、5、6、7—、8、9、10项】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
《 —7.3.4.3【 尺寸允》许偏差
—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5.【5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5,.5条?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5—。.5: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5规》定,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
,
— , 7.3.】4.4 抗—弯性能?
! !若所抽二《根全:。部符合?5.6.2和—5.6.3规定则】判抗弯性能》合格;若有》一根不符合5.【6.2和5.—6.3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抗!弯性能?不合格;若所抽【二根全部不符合5】.,6,.,2和5.6.3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
《 《。。 : 7.3《.,4,.,5 保护层厚度】
》。
《 》 若所—抽一根中的三个数值!全部符合《5.3?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为?合格若有一个—。。数值:不符合5《.3条的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符合5.3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
《 , 7【.3.4.6 【 总判定
!
— ? ? 在:混凝土?抗压强度、》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