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检验规则
》
?
7.1 】 检验分类
【
》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 7》.2.1 检验】项目
》
《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和抗》裂性能等
》
【 7.2.2【 批量和抽—样
! : 7》。.2.2.1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 批量和抽样【。按GBJ 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7.2.2!.2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
?。 —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管—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
《。 — 7.?。2.2.3 【抗裂性能
【
【 , 【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二【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
: 《7.:2.3 判定规】则
》
《 ? 7.2.3.!1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记录—评定按?GBJ 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7.!2.3.2 — 外观?质量
《
】 : a)全!部符合?。5.4规定或符【。合5.4表5—中第2、《4,。。。、5、6、7—、8、9、1—0项规定其余项经修!补能符合相应—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合格
【
— 》 b)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a!)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a)《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a)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a】)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不符合】5.:4表:5第2、《4,、5、6《、,7、8、9、—10项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
? 》 7.2.3.!3 ?尺寸允许偏》。差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5.5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5.5条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5.5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5规定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
,
: , 《 7.2》.3.4 抗裂性!能
:
— 》。 《 , 若所抽二》根全:部符合?5.6.《。2规定则判》抗裂性能合格;若有!一根不符合5—.6:。.2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抗裂性能《不合格;若所抽二根!全部不符《合5.6《.,2条规定则》判抗裂性能》为不合格
!
!7.2.《3.5 总判定】
?
,
】 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抗裂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
7.3 型】式检验
】
: 7.3.1】 检验条件—。
— ?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 《 c《),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
— ?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 :7,.3.2 检【验项目
—
? 》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等项目必》要时由?双,方协商还可增加试验!项目
! 注如!无特殊要求管桩【接头处抗《弯试验可以不检【验
】 , 7.3.—。3 抽样
】
,
— 在》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10根》中随机?抽取二根《进行抗弯性》能检:验抗弯试验完成【后在二根中抽—取,一根于管桩中—部同一断《面的三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
!
《 《7.3.4 — 判定规则》
—。 】7,.3.4.1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 》 检查同批次管】桩用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记:录,
! 7.【3.4.2》 外观质量
】
《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7.》2.3.2》a)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7—.2:.3.2a》)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7.2.3.!2a)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7,.2.3.2a)】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不【符合5.4表—5第2、4、5【、6、7、8—、9、1《0项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管桩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
】 ? 7.3.4—.3 尺寸允许偏!差
?
!。 【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5.5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不符合5.5条规】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二》根及以下不符合5.!5,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5规定【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
, , ? 7.3.】4.4? 抗?弯性能
【
【 》 若所抽》二根:全部符合5.6【.2和5.》6.:3,规定则判抗》弯性:能合格;若有一根不!符,合5.?6.2和《5.6?.3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判抗弯性能不】合格;若《所抽:二根全部不》符合5.《6.2?和5.6.3—。。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
》 【 7.?3.4.5》 保护层厚—。度
】 — , 若》所抽一?根,中的三个数值—全部符合5.3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为合:。格若有一个数值不符!。合5.3条》的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根不符合》5,.3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
— 7.3.4!.6 《总判定
—
! 》 ,在混凝土抗压强度、!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