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材 料
4.4.1 锚杆材料和部件应满足锚杆设计和稳定性要求,不同材料间不能产生不良的影响。
4.4.2 锚杆材料和部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除专门提出特殊要求外,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4.3 锚杆杆体采用的钢绞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绞线、环氧涂层钢绞线、无粘结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的有关规定;
2 对拉锚杆及压力型锚杆宜采用无粘结钢绞线;
3 除修复外,钢绞线不得连接。
4.4.4 锚杆杆体采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螺纹钢筋;
2 当锚杆极限承载力小于200kN且锚杆长度小于20m的锚杆,也可采用普通钢筋;
3 锚杆联接构件均应能承受100%的杆体极限抗拉承载力。
4.4.5 注浆用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的有关规定,对防腐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抗硫酸盐水泥,不得采用高铝水泥;
2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压力型和压力分散型锚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
4.4.6 注浆料用的拌和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
4.4.7 注浆料用的细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只能用于一次注浆,细骨料应选用粒径小于2.0mm的砂;
2 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总重量的3%,砂中含云母、有机质、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总重量的1%。
4.4.8 注浆料中使用的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过配比试验后,水泥注浆材料中可使用外加剂,外加剂不得影响浆体与岩土体的粘结和对杆体产生腐蚀;
2 对锚杆过渡管内二次充填灌浆时,也可使用膨胀剂;
3 水泥浆中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1%。
4.4.9 合成树脂系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成树脂系注浆料应满足锚固体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
2 合成树脂系注浆料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包括胶凝时间、养护时间、黏度及储存期要求。
4.4.10 压力型及压力分散型锚杆的承载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分子聚酯纤维增强塑料承载体应具有与锚杆极限受拉、承载力相适应的力学性能;
2 永久性锚杆的钢板承载体外表应涂刷防腐材料。
4.4.11 锚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有关规定;
2 依锚杆的使用目的,可采用能调节锚杆预应力的锚头;
3 锚具罩应采用钢材或塑料材料制作加工,需完全罩住锚具和预应力筋的尾端,承压板的接缝应为水密性接缝。
4.4.12 承压板和台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压板和台座的强度和构造应满足锚杆拉力设计值,以及锚具和结构物的连接构造要求;
2 承压板及过渡管宜由钢板和钢管制成,过渡钢管壁厚不宜小于5mm。
4.4.13 用于锚杆防护的材料应满足本规范第4.5节相关规定。
4.4.14 锚杆杆体居中隔离架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中隔离架应由钢、塑料或其他对杆体与注浆体无害的材料组成;
2 居中隔离架不得影响锚杆注浆浆体的自由流动;
3 居中隔离架的尺寸应满足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的要求。
4.4.15 锚杆杆体保护套管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柔韧性;
2 应具有防水性和化学稳定性,对预应力筋无腐蚀影响;
3 应具有耐腐蚀性,与锚杆浆体和防腐剂无不良反应;
4 应能抗紫外线引起的老化。
4.4.16 注浆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注浆管应有足够的内径,能使浆体压至钻孔的底部,一次注浆和充填灌浆用注浆管应能承受不小于1MPa的压力;
2 重复高压注浆管应能承受不小于1.2倍最大注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