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3,  系统检测 【 《 : 3.3.1  】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 3.3】.2 ? 系统检测前—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工】程技:术文件;《  【。。 ,  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 ?     3  】自检记录;》 》 ,  :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5  试运》行,记,录 3】.3.3  —系统检测的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检测【小组; !    2  【项目检测小组应指定!检测负责《人; 》    — 3  公共—机构的项目检—测小组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组成? : 3.3【.4  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  —   ?2  ?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系统检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    — 3  《系统检测《应按照先分项工程再!子分部工《。程,最后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并填写分项工程检】测记录?、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和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 !   —  4  分项工】程检测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1的规定《; 【    5》  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2~表【C.0.《16:。的规定;《 ?    — 6  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17的】规定 】3.3.5 — 检测结《论,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检测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   2  —主控: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系统检测结论【应为:不合格?;一:般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系统检测结论应为!不合格?; :  —   3  被集成!。系统:接口检测不合格的被!集成系统和》集成系统的》系统检测结论—均应为?不合格; 》 ?    》 4 ? 系统检测不合格】时应限期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应扩大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