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系统检测
【
《
:
3.3.1 】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
3.3】.2 ? 系统检测前—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工】程技:术文件;《
【。。 , 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
?
3 】自检记录;》
》
, :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5 试运》行,记,录
3】.3.3 —系统检测的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检测【小组;
! 2 【项目检测小组应指定!检测负责《人;
》
— 3 公共—机构的项目检—测小组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组成?
:
3.3【.4 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
— ?2 ?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系统检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
— 3 《系统检测《应按照先分项工程再!子分部工《。程,最后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并填写分项工程检】测记录?、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和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
!
— 4 分项工】程检测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1的规定《;
【 5》 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2~表【C.0.《16:。的规定;《
?
— 6 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作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表C.0.17的】规定
】3.3.5 — 检测结《论,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检测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 2 —主控: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系统检测结论【应为:不合格?;一:般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系统检测结论应为!不合格?;
:
— 3 被集成!。系统:接口检测不合格的被!集成系统和》集成系统的》系统检测结论—均应为?不合格;
》
?
》 4 ? 系统检测不合格】时应限期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应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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