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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附建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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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在住宅区内为了【节,。约用地增加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场地【面积方便居民生活】等往往在住宅—主体:建筑:底层或适当部位布】置商店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今后在住《宅建筑?中附建为居》住区(甚至为整个】地区)服务》的公:。共设施会《日益增多可》以允许?布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店、邮政、银【行、餐馆、修理行】业、物业《管理等公共》用房所?以附:建公共用《房是住宅主体建筑的!组成:部,分但不?。包,括大:型公共建筑为—保障住户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灾害的发生要!严格禁止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如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钢瓶贮存库等根【据防护?要求尚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住!宅建筑中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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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住,宅,建筑:内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造成进出《人员复杂其》营,业时间?。与居民的生》活,作息习惯矛盾较【大不便管理且产【生的气味《及噪声也对》邻近:住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条做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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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本?条是为防止》对住户?的干扰?对锅:炉,。房、变压《器室、泵房、换【。热站等公共设—施的设置作的规【定
6】.4.4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出—入口包含《平面交?通和垂直交通垂【直交通指《楼梯、?电梯当住宅建筑中布!。置公共用房时—应,将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互不?干扰并应满足防火】安全疏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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