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