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