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 管线综合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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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 —。 管线综合设—计应满足建筑设【。备和系统《的功能?有效、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
《
《
14.0》.,2 住宅内的【建筑设备管线—布置:应,相对集中、紧凑合理!占用空间一》次敷设并应隐蔽且便!。于维修应为住户进行!装修留有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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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 厨房、卫生!间和其他建筑设备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综合设》计
! 1 供暖散】热器、供暖分—配器、?。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终端、》双,位信息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居综合布置;
!
,
【 2 计量仪表】和管:线的设置《应有利?于厨房灶具或卫生间!卫生器具的》合理布局《和管:线安装;
—
《 ? ,3 卫生间布【置在下层顶》部的排?水横管不得影响下】。部空间使用》
》
14.0.4 】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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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应设置?分户水?表;
《
《 《2 设有集—。中供暖(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
,
?
: 3 设【有燃气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燃气表—。;
【 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电能表?
:
14.0.!。5 : 计量?装置:宜设在?便于抄表的》公共部位
—
14.0】.6 ? 下列设施应设置在!住宅套外的公共空】间内
【。
《 1 供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给】(中)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其他公?共功能?。的配套设施;
!
2 ! 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
— 3 供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口—
14】.0.7 》 分:。户水:表的设置部位应便于!。读数、检修》;不被暴晒》、,不致冻结《、不被任何液—体,及,杂质所淹没》和不易?受碰撞单排布置【水表时?。其竖向间距不应小】于25?0mm双排》布置水表时水—平及竖?向间距均《不,宜小于350m【m水表安装高—度距地?宜为0.《25:m~1.《40m
】
14.0.8 】 电气?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内,应设竖井或简—易竖井作为电气(强!、弱电可合》用):垂直:。通道;
!
, : :2 七~九层住】宅内应设竖井作为电!气(强、弱》。电,可合用)《垂,。直通道;
】。
3 】 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应分?。别设强电《、弱电竖井作为【电气垂直通道—;
》
4 】 电:气竖井内应设接【地干线?并设照?明装置;
》
】。 ,5 : ,设置弱电《系统有源设备—的弱电竖井》。(包括?强、弱?电合用竖井)内【应预留22》0V带?接地线的三孔电源】插座:(距:地0.50m)其供!电可靠性应与供电的!弱电系?统的重?。要,性相:适应;
】
: ?6 电气》竖井应满《。。足用电安全》及电:缆安装工艺》的要:求竖井?。地面标高相对走廊】应高出20m—m强、弱电合—用,竖井中强、弱—电线路和设备的敷】。设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
14.【0.9 电—能计量表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住】宅电能计量表箱应】分层集中设置;
】
《
2 电!。。能,。计量:表箱应设在电气【竖井外在《靠近电气竖井的公共!。部位墙面《上暗:装;
《
:
? , 3 底层【商业:。网点各用户》应,。。单独计量电能计量】表应在室内集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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