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4  附—建公共用房》 6【。.4.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 《。6.4.2  住宅!建筑内不应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布置有?产生:刺,激性气味或噪—声,的配套用《房应做排《气、消声处理 】 : 6.4.3  !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泵房、换热【站及其他有》噪声振动源等设备用!房如:。必须布置时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建筑防火、建筑隔】声减振?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 ,。6.4.4 —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 ,